编者按:2026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海关总署会同24部委启动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推出新一轮助力外贸提质增效的便利化措施,我省沈阳、大连两市再次纳入试点城市,先行先试5方面29项便利化措施,为辽宁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提供有力支撑。本期,沈阳海关紧扣辽宁跨境电商加快发展省级总体目标,持续优化报关单位备案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备案办理便利度,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全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有力促进关区跨境电商产业提质增效、稳步发展。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它既区别于传统国际贸易,也不同于国内电商。其核心优势在于去中间化,让制造商或品牌方直接触达全球终端消费者。
1.主要商业模式有哪些?
(1)B2B(企业对企业):企业间的跨境贸易,通常订单金额大、频次低,清关流程较复杂。
(2)B2C(企业对消费者):企业直接面向境外消费者零售商品,通常订单金额小、频次高。
(3)C2C(消费者对消费者):个人之间通过平台进行的小额、高频跨境交易,交易灵活但规模相对零散。
2主要监管方式有哪些?
1.进口监管方式。
(1)9610(直购进口):境内消费者下单,商品从境外直接邮寄入境。
(2)1210(网购保税进口):商品整批入区保税存储,消费者下单后快速出区配送。
2.出口监管方式。
(1)9610(零售出口):境内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给境外个人消费者。
(2)9710(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平台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3)9810(出口海外仓):境内企业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平台实现销售。
(4)1210(特殊区域出口):货物入特殊区域后,通过平台销售给境外消费者并离境。
3.备案资质类型有哪些?
1.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指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不包括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内注册的企业),或者境内向境外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的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
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指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为交易双方(消费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者。
3.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指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支付服务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及银联等。
4.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指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物流服务的企业。5.境外跨境电商企业的境内代理人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境外注册企业所委托的境内代理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责任。
4备案流程是什么?
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境外跨境电商企业的境内代理人等海关备案,应先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然后办理以上跨境电商资质备案;也可在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时,申请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境外跨境电商企业的境内代理人等海关备案。
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备案,可在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时向海关提出申请,也可在完成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后向海关提出申请。
企业在首次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时,可同时申请备案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境外跨境电商企业的境内代理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临时备案单位操作指南》,根据需要同时勾选相应资质类型即可。
企业在首次备案报关企业时,可同时申请备案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操作指南》,根据需要同时勾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即可。
企业在申请办理跨境电商企业各类型资质备案过程中有其它疑问的,可以咨询海关热线12360。此外,除网上办理渠道外,也可前往各所在地海关线下办理。
5办理跨境电商企业注意事项。
1.所有备案企业均应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3.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如需办理报关业务, 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4.支付企业为银行机构的,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5.物流企业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直购进口模式下,物流企业应为邮政企业或者已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登记手续的进出境快件运营人。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办理跨境电商备案时表示:“没想到这么便捷高效,才通过系统提交申请1个小时,就办理了跨境电商备案,以前需要跑部门、交材料,现在‘云端秒办’太省心了,大幅节约了办事成本,显著提升了我们企业获得感。”
沈阳海关所属浑南海关聚焦跨境电商备案环节堵点,不断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全程网办、接单即办”。通过企业协调员开展精准辅导,大力培育AEO高级认证企业,释放通关便利红利。今年上半年,沈阳关区新增跨境电商企业备案409家,同比增长321.6%,区域跨境电商产业规模增势迅猛。

下一步,沈阳海关将主动跟进海关总署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新模式和优化措施,主动对接省市两级政府与各类经营主体诉求,扎实落地外贸扶持政策,构建政策扶持、精准监管、协同联动、风险可控的工作体系。持续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依托跨境电商业态优势,帮助企业开拓全球市场,为全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

